江西省第十一期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2010-12-21 16:36:02 字体放大:  

四、培训要求及考试

1、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四天,参加培训人员单位应提前作好工作安排,为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提供条件并安排好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变更班级或改变学习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2、参加培训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培训期间实行考勤、考核制度,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缺勤半天者视为考勤不合格。培训期间如发现有替学或替考者,一律取消其岗位资格并予以通报。

3、培训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后,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均为闭卷。如发现替考或作弊情况,将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安排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五、岗位证书发放

经继续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建设监理协核发《江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将通知单位统一到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领取。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500元/人(不含教材和资料费);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联系人:尹 平 0791-6272709

林 鹏 0791-6250069

青峰花园酒店总机:0791-2079999

附件:第十一期江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人员名单   

江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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