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体系
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建设工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
建设工程部门规章是指建设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独立或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规章。属于建设部制定的由部长签署建设部令予以公布。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
例题(04题):开展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行政法规,以下属于建设行政法规的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C.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D.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答案:B
例题: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顺序[ ]
A、建设工程部门规章
B、建设工程行政法规
C、建设工程法律
D、合同
E、文件
答案:C、 B、A、
解析: 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
2.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一览(见教材)
监理工程师应当了解和熟悉我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并熟悉和掌握其中与监理工作关系比较密切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与建设工程监理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与建设工程监理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分别为《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I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教材中对它们的内容介绍得尚不够具体,因而考生还必须结合原文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学习,对此要予以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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