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

2011-06-27 16:24:20 字体放大: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例题]: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的基础上,应严格按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并结合(ABCD )进行验收。

A.监理人员的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结果;

B.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要求;

C.实际量测结果;

D.有关的各种资料数据;

E.建设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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