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24日

2012-01-06 15:45:09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怀化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1]53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26日—27日。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部门按照《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后),认真做好有关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凡符合原省人事厅、省环境保护厅《转发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4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考试。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2012年2月13日—24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照片必须与本人相貌一致,否则清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修改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新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直接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网上报名”时所选“怀化”报名点的先到人社局大楼12楼专技科资格审查,然后至人才大厦3楼考试中心现场缴费。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时间为2012年3月6日—9日。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2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1日—24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

(四)跨省转考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三部(联系电话:0731-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以往年度考试成绩,需按新报考人员重新报名。

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精神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55元(含上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元);其它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35元(含上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0元),信息采集费每人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联系电话:0731-85698089)。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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