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考试动态”栏和上海建设交通网(www.shucm.sh.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2年9月15日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基 础 考 试 (上)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基 础 考 试 (下)
2012年9月16日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7月8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7月4日-7月8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近宁国路口,沪东工人文化宫3号楼216室)
报名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399268、65435643转808、817
2.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上海市梅陇路138号)
报名点代码:2802
联系电话:64252861、64252761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通过基础考试拟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另须携带基础考试合格证(2010年及以后考试通过)或成绩单(2009年及以前考试通过)。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原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到现场确认点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在外省市通过基础考试并拟报考专业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时另须持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开具的基础考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基础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考试和注册管理机构在报名确认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停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人员应于2012年9月3日-9月8日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进入“网上报名”后即可查询。
六、考生须知
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要求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写明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附件3)的规定进行。
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请考生同时注意附件2、附件4要求。
七、成绩查询
(一)一般在考试后四个月可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成绩查询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现场确认点。
附件:1.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
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
4.2012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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