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第八批公告

2010-12-20 18:59:16 字体放大: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建设部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经我会审查,穆柯敏等222人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王春馥等64人符合续期注册条件,现准予注册。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的人员,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并己成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的执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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