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规划基本要求
1、●城市各级道路划分各区、组团、用地的分界线。
●城市各级道路联系各区、组团、用地通道。
●城市道路选线有利于组织城市景观,与绿地系统和主体建筑相配合形成城市的“景观骨架”。
2、●道路功能与毗邻道路的用地性质相协调。
●城市道路系统完整,交通均衡分布,布局合理,尽可能地减少多余的出行距离及不必要的往返运输和迂回运输,尽可能减少跨越分区域或组团的远距离交通。
●每一种交通需要,应提供2条以下通道。
●市中心、工业区、居住区、车站、码头有便捷的交通。
●组团、分区间要有必要的干道数量联系。
●商业中心、体育场、火车站、航空港、码头等附近道路网有一定的机动性,当疏散人流提供绕行道路,留有发展余地。
3、●中心区道路密度大,边缘区较小。商业区道路网密度大,工业区较小。
●有利实现交通分流。
●一个交叉口交汇的道路不超过4-5条,交叉角60°-120°。
●公路不能和城市内部的道路系统相混淆。
●城市出入口道路与区域公路顺畅的联系和良好的配合。
●道路系统与铁路站场、港区码头、机场联系方便。
●铁路两旁都有用地的城市,立交设置至少应保证城市干道无阻通过,必要时没人行立交。
4、●道路的布局尽可能使用地取得良好的朝向。
●道路走向最好东偏北15°,避免正东西向,平行于夏季主导风向。
二、道路系统规划图
1、●平面图标出干道网(道路网)的中心线线形及控制点的位置、坐标、高程、平曲线半径、广场和交通设施用地、位置。
●交叉口形式和平面形状规划,1:2万-1:5千。
●横断面图标出红线控制宽度,断面形式及标准横断面。尺寸1:5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