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
●热电厂:靠近热负荷中心,输运距离3-4KM,留出足够的出线走廊宽度,一般一条管线3-5M宽度,有防护带。
●供热管网:靠近负荷中心和大用户,避开主干道,繁华街道,人行道下面。
●热力站:10万㎡供热能力,面积300㎡,若同时供应热水,还要加50㎡。一个小区一个热力站。
※通信工程
●邮政枢纽:火车站一侧,靠近站台,不宜面临广场,不宜同时有两侧以上临主要街道,有方便出入枢纽的汽车通道。
●邮政局:闹市区、居民、公共、交通便利。
●电话管道:人行道下,若无法,可在非机动车道下。
※环卫
●公厕:广场、主要交通干道道路两侧,车站、码头、展览馆、公建等附近,风景区、公园、市场、大停车场、体育场馆。
主要繁华街300-500M 一般街道750-1000M
新建居民区300-500M 未改造的100-150M
※防灾
●易燃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
●消防站
规模:5万人以下设1处消防站,责任区4-7K㎡
Ⅰ级 6-7辆 3000㎡
Ⅱ级 4-5辆 2500㎡ 责任区中心附近
ⅡI级 3辆 2000㎡
设于交通便利的地点,如城市干道和十字路口附近,与医院、小学、幼托,保持50M以上距离。与危险品单位保持200M以上的间距。
●消防栓:间距≤120M ≥60M(道路) 双侧设
※抗震:抗震疏散通道>15M 1.0㎡/人.6° 增1°.0.5㎡/人
※防空:战时留城30-40% 按1.5㎡/人,居住区按总㎡的20% 居住区按总投资的6%。
10近远期规划
滚动开发
协调、不能过于集中或扩大规模
11审批程序及单位
直辖市报国务院审批
省府、人口百万、指定城市由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它设市城市报省政府审批。
市管辖县报市政府审批。
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报送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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