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当的路网密度8-15% 道路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8-15%,200万以上的人口可15-20%
适当的道路面积率20-30%
道路间距 快速路(≥80)1500-2500M 宽度60-100M
主干道(40-60) 700-1200M 宽度40-70M
次干道(40) 350-500M 宽度30-50M
支路(≤30) 150-250M 宽度20-30M
● 立体交叉主要设置在快速干道的沿线上
● 交叉口附近不设公交站点,转角半径。主干路车速为25-30,半径为15-25。次干路车速20-25,半径为8-10。支路车速15-20,半径0为5-8。单位出入口车速为5-15,半径为3-5。
※道路横断面 一块板适应“钟摆式”。
两块板:交通性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
三块板: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客运干道
四块板:投资大,运行通力低,不经济
● 平面环形交叉口不适用于快速路和主干路
● 互通式立交净距 车速 80 60 50 40
1000 900 800 900
※停车设施出入口宜在次干道上,不得在交叉口、人行横道、公交停靠站及桥隧行道处,如需在主干道设出入口,应远离干道交叉口并用专用通道与主干道相连。
※城市主要出入口每个方向应有两条对外放射道路。
9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给水
● 为保证供水安全,城市应有无期备用水源
●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上游1000M,下游100M的水域,严格控制。
● 地表水取水点宜位于城镇和工业的上游清洁河段,设在河流的凹岸,主流靠岸的窄河段内
● 干管间距500-800M 连通间距800-1000M
※排水
● 截流式含流制适旧城改建
分流式适合于新城,矿区,不完全分流制不适用于地势平坦,多雨积水地区
● 污水处理厂选址
设在地势较低处、水体附近、集中给水水源和城市的下游,最小风频的上风向,厂址与城市、工厂生活区应有>300M的距离,并设卫生防护带,尽可能与回用处理后的污水的主要用户靠近。不宜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洼处,靠近公路、河流、厂址有良好的水电供应、双电源。
● 管道定线减少与河道、山谷、铁路、地下构筑物交叉。
● 污水干管不宜设在快车道下和狭窄的街道下,通常在人行道、绿化带、慢车道下,超过40M,两侧设污水管道。
● 避免设雨水泵站,不宜在快车道和交通量大的干道下,应在人行道或草地带下,雨水口间距25-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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