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公司法律制度

2011-02-10 13:44:13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14、15日。威廉希尔app 小编特为广大考生朋友搜集整理2011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公司法律制度的资料。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确定,2011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祝广大考生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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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缴纳出资
3.申请设立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1.股东会的职权
2.股东会的形式
3.股东会的召开
4.股东会的决议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1.董事会的组成
2.董事会的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
4.董会的决议事
5.经理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1.监事会的组成
2.监事会的职权
3.监事会的决议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四、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