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1-01-25 11:00:03 字体放大:  

六、考场设置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由重庆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联系电话: 67676258、67676228(传真),联系人:杨杰,邮编:401147。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13号华安大厦东楼大楼,联系电话:63531286,联系人:韩阳群,邮编:400014。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即可到重庆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订购所需考试的大纲和教材。

八、其他要求事项

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报考5个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为合格;报考2个科目(免试三科)《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为合格;报考4个科目(免试1科)《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为合格。

㈡《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㈢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㈣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应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5]第14号令)的规定,在取得证书后及时到重庆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册税务师备案手续。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重庆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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