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法律辅导(27)

2011-06-15 12:49:10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为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2011年审计师考试,特结合往年真题在此为考生整理了,2011年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法律辅导,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涵义与特征

1、涵义: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我国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特征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超过限额不再负责。

(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仅为1人。

(4)不能发行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特征

(1)股份等额性;

(2)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东人数最少为2人,没有上限限制。

二、公司的设立

1、设立公司条件

(1)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认缴的出资、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公司设立方式

有限公司只能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存在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3、公司设立程序

公司设立的程序大体上包括以下步骤:

①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订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

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分期缴付出资的,缴纳首期出资,并由验资机构验资;

③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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