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审理和判决(掌握P441)
1、提起行政诉讼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2005中)A企业因侵犯B企业的商标权,被所在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A企业不服,向该县所属市的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工商局经过复议,维持了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A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该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
A.县工商局
B.市工商局
C.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
D.B企业
【答案】A
【例题】(2008中)提起行政诉讼符合的条件包括:( )。
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原告因具体行政行为受到损失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E.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BDE
2、提起诉讼期限
不服行政复议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诉讼的,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自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
【例题】(2006中)被审计单位对财务收支审计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 )。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C
3、受理与审理
法院接到起诉状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在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下列情形除外: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4、判决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