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审计相关专业法律要点(19)

2011-06-14 20:52:5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为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2011年审计师考试,特为考生整理了2011年初级审计相关专业法律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章 税法

★ 考点一 税法概念及体系(掌握)

一、税法概念

税法:调整税收关系(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与此相对应,税法应当包括两部分,即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

1.实体税法:指规定国家征税和纳税人纳税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系统,其内容包括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等。

2.程序税法:指规定税务管理、征税和纳税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系统。主要包括税务登记、账簿与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等。

二、税制体系

我国税制的结构是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双主体结构。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

5.财产、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契税。

三、分税制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等税收收入。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筵席税等税收收入。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例题1-单】(2009)下列税收收入中,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是( )

A.车辆购置税

B.营业税

C.个人所得税

D.土地增值税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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