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
一.内部审计审计报告的涵义
内部审计报告
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
二.内部审计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
(1)标题。
(2)收件人。
(3)正文.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等。
(4)附件。包括对审计过程与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
(5)签章。
(6)报告日期。
三、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与分发
第四节 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一.社会审计审计报告的涵义
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
二.掌握社会审计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二)收件人
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
(三)引言段
审计报告的引言段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财务报表已经过审计,并包括下列内容:
1.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
2.提及财务报表的附注;
3.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
(四)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五)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六)审计意见段
审计意见段应当说明,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审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九)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