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2011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1-10-27 11:50:47 字体放大:  

五、培训时间和考试

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自2011年10月20日始至2011年12月30日结束。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必须在三月内完成学习任务,三个月内的网上学习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学满24个学时后方可参加网上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两次。考试合格者由财政部门记录到江苏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1、参加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

2、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合格者(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3、在省级和省级以上级别的财经刊物上发表会计类的文章;

4、参加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请有关持证人员于2012年1月20日前凭相关资料到所属财政部门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确认。

七、有关要求

1、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通过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增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意识。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不断优化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岗位胜任能力。

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市财政局将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且不得办理会计证的调转、变更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

3、财政部已出台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换发后以身份证号码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并实现全国互联互通。我县将于2012年上半年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凡未能完成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一律不得换发新证。从2011年开始,凡无故连续2年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律作废。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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