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对入库材料按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材料”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实际成本和增值税额,借记“材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原已记入“在途物资”科目的材料或商品,在验收入库时,借记“材料”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例:A公司为从事工业生产的小企业。某日购入甲种原材料50吨,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每吨1200元,增值税额为10200元。
另发生运输费用6000元,装卸费用2000元,途中保险费用180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及运输费用等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如果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由于运输费的7%可在税前扣除,所以:
该批甲材料的入账价值=50×1200+6000×(1-7%)+2000+1800=69380(元)
借:材料 6938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620
贷:银行存款 80000
②如果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该种材料的入账价值=50×1200+10200+6000+2000+1800=80000(元)
借:材料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