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师资格考试考生手册,是参加精算师考试的考生的报考指南性文章,对精算师考试有很好的介绍,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体系改革概述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立项,由中国精算师协会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
自2000年首次举办精算师资格考试以来,至今已十年。这期间,国内金融保险业快速发展,精算技术不断推新,客观上要求对精算职业资格考试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行业不断融合,国外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也在不断变化和修正中。鉴于上述背景,中国精算师协会对原考试体系进行了改革。
本次考试体系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持续推进精算师职业在保险精算及相关领域风险管理中的竞争优势,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与需求,同时满足国际精算师协会(IAA)对精算师资格考试教育大纲的要求。
经保监会批准,本协会将于2011年春季开始组织实施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新体系,本手册为基于新考试体系所作的说明。
二、考试体系简介
新体系分为准精算师和精算师两个层级。
(一)准精算师考试科目
准精算师部分由八门科目组成,均为每门3小时笔试。
具体科目名称如下: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A1 | 数学 |
A2 | 金融数学 |
A3 | 精算模型 |
A4 | 经济学 |
A5 | 寿险精算 |
A6 | 非寿险精算 |
A7 | 会计与财务 |
A8 | 精算管理 |
(二)精算师考试科目
精算师部分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两个方向,均为每门4小时笔试。
具体科目名称如下: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F1 |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
F2 |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
F3 |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
F4 | 《员工福利计划》 |
F5 | 《非寿险实务》 |
F6 | 《非寿险定价》 |
F7 |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
F8 | 《投资学》 |
F9 | 《资产负债管理》 |
F10 | 《健康保险》 |
三、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申请
(一)申请准精算师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国家承认同等学历)以上学历;
2、通过A1-A8全部科目。
(二)申请精算师资格条件:
1、具备中国准精算师资格;
2、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 )寿险方向:通过F1、F2、F3和F8科目,并在F4、F9和F10这3门科目中至少通过1门科目。
(2 )非寿险方向:通过F1、F6、F7和F8科目,并在F2、F5、F9和F10这4门科目中至少通过1门科目。
特别说明: 2010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中国准精算师资格的考生要求如下:
寿险方向:通过F1、F2和F3科目,并在F4、F8、F9和F10这4门科目中至少通过2门科目。
非寿险方向:通过F1、F6和F7科目,并在F2、F5、F8、F9和F10这5门科目中至少通过2门科目。
3、拥有三年精算相关工作经验。
四、精算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申请中国准精算师、精算师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均须参加精算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新旧考试衔接
(一)新旧考试科目转换
在2011年施行新考试体系前,已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或已取得准精算师资格的,可按以下规则进行转换。
新体系 | 旧体系 | ||
科目 | 科目(可转换科目) | 科目 | 科目(已通过科目) |
代码 | 代码 | ||
A1 | 数学 | 1 | 数学基础 I |
2 | 数学基础 II | ||
A2 | 金融数学 | 3 | 复利数学 |
A3 | 精算模型 | 5 | 风险理论 |
6 | 生命表基础 | ||
A4 | 经济学 | 9 | 综合经济基础 |
A5 | 寿险精算 | 4 | 寿险精算数学 |
A5 | 寿险精算 | 7 | 寿险精算实务 |
A6 | 非寿险精算 | 05G | 非寿险精算数学 |
A6 | 非寿险精算 | 8 | 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 |
A6 | 非寿险精算 | 07G | 非寿险定价 |
08G |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 ||
A7 | 会计与财务 | 无转换科目 | |
A8 | 精算管理 | ||
F1 |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 12 |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
F1 |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 012G | 保险监管与法律法规 |
F2 |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 11 |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
F3 |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 13 |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
F4 | 员工福利计划 | 17 | 团体保险 |
F4 | 员工福利计划 | 20 | 养老金计划精算实务 |
F5 | 非寿险实务 | 06G | 非寿险原理与实务 |
F6 | 非寿险定价 | 无转换科目 | |
F7 |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 ||
F8 | 投资学 | ||
F9 | 资产负债管理 | 15 | 资产负债管理 |
F10 | 健康保险 | 无转换科目 |
(二)新旧考试资格衔接
考生取得旧考试体系下的寿险或非寿险准精算师资格,均可直接参加新体系下的寿险或非寿险精算师资格考试。在新体系下,原取得准精算师或精算师资格的继续有效。
六、与国外考试抵免
考生通过北美精算师考试(简称SOA 、英国精算师考试(简称IOA)或北美财产意外险精算师考试(简称CAS)的有关科目,可相应抵免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简称CAA)的若干科目,具体规则如下:
(1)通过SOA 资格考试有关科目可免考的CAA考试科目。
通过SOA考试科目 | 免考CAA考试科目 |
Exam P - Probability | A1 数学 |
Exam FM - Financial Mathematics | A2 金融数学 |
Exam C – 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of Actuarial Models | A3 精算模型 |
Exam M- Actuarial Models-Life Contingencies Segment (MLC) | A5 寿险精算 |
(2)通过 IOA资格考试有关科目可免考的CAA考试科目。
通过IOA考试科目 | 免考CAA考试科目 |
CT3 - Probability and Mathematical Statistics | A1 数学 |
CT1 - Financial Mathematics | A2 金融数学 |
CT4 – Models 和CT6 - Statistical Methods | A3 精算模型 |
CT5 - Contingencies | A5 寿险精算 |
(3)通过CAS资格考试有关科目可免考的CAA考试科目。
通过CAS考试科目 | 免考CAA考试科目 |
EXAM 1 - Probability | A1 数学 |
EXAM 2 - Financial Mathematics | A2 金融数学 |
EXAM 4 - 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of Actuarial Models | A3 精算模型 |
EXAM 5 - Basic Techniques for Ratemaking & Estimating Claim | A6 非寿险精算 |
EXAM 6 - Reserving, Insurance Accounting Principles, Reinsurance, and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
七、报考条件
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均可报考。但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没有任何国籍;
(三)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者违反金融法规而受行政处罚,自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考试之日止不满4年;
(四)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并取消参加考试资格的4年期间内;
(五)参与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人员在本次考务期间;
(六)中国精算师协会认定为不符合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其他情形。
考生一次可以报考一科或多科,报考科目不受科目代码顺序限制。
八、2011年拟开考科目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 |
准精算师 | A1 | 数学 | 春、秋两次 |
A2 | 金融数学 | ||
A3 | 精算模型 | ||
A4 | 经济学 | ||
A5 | 寿险精算 | ||
A6 | 非寿险精算 | ||
A7 | 会计与财务 | ||
A8 | 精算管理 | ||
精算师 | F1 |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 春季 |
F2 |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 ||
F3 |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 秋季 | |
F4 | 员工福利计划 | ||
F5 | 非寿险实务 | ||
F6 | 非寿险定价 | ||
F7 |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 ||
F8 | 投资学 | ||
F9 | 资产负债管理 | ||
F10 | 健康保险 |
九、考试地点
目前,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在国内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成都、合肥、西安、重庆、南京、大连、济南、长沙、厦门和哈尔滨等15个城市以及香港,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设立了考试中心。
具体考试地点、联系方式详见《考试公告》。
十、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1年春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拟定为2011年1月上旬,秋季考试的报名时间拟定为2011年6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以当时的《考试公告》为准。
(二)报名费用
中国准精算师资格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报名费为100元,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每门科目报名费为200元,缴费后不办理退费手续。香港、加拿大考试中心报名费以人民币为基准折算相应外币,具体报名费标准以当地考试中心通知为准。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香港、加拿大考试中心除外,具体形式以当地考试中心通知为准),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
报名具体办法详见中国精算师协会网站(www.e-caa.org.cn)《网上报名指南》。
十一、考试用书
自2011年开始将启用新版《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用书预计于2010年12月初陆续发行,原2006年版《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将不再使用。
十二、考试成绩
(一)成绩公布
1、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春季为 6月中旬;秋季为11月中旬。
2、考试成绩:采取10分制,6分以上(含6 分)为通过。
3、违纪考生成绩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试成绩复查。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原则上不予成绩复查。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预期成绩确有差距,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 15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二)成绩时间要求
各科目成绩“通过”后,没有时间限制,终身有效。
十三、其他说明
(一)中国精算师协会和考试中心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
(二)中国精算师协会将根据情况适时公布历年考试真题。
(三)考生只可以使用以下几款认可的计算器,进入考场之前,考生须全部清除计算器记忆系统储存的与精算考试相关的信息。
1)Texas Instrument的产品型号:
BA–35
BA II Plus (含有字尾的系列)
BA II Plus Professional
TI–30 (含有字尾的系列)
TI–30X
TI–30Xa
TI–30X IIS
TI–30X IIB
TI– <30X MultiView XS
TI– 30X MultiView XB
2)Casio的产品型号:
FX85 (含有字尾的系列)
fx-95
fx-95MS
3)Hewlett Packard 的产品型号:
HP6S Solar
HP9S
HP12C (含有字尾的系列)
4) Sharp的产品型号:
EL531 (含有字尾的系列)
5) Canon的产品型号:
F603
(四)其他考试信息可通过中国精算师协会网站( www.e-caa.org.cn)网上查询或向考试中心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