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直驻吕梁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1]2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度山西省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11月5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期间,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