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2011年11月5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高中(含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获中专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