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现将《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四)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或初级资格考试。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2年11月3日 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附件一。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7月14日,网上报名须登陆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网上报名期间,电话咨询,双休日除外。)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7月14日(9:00-11:30,13:00-16:30),现场确认点地址详见附件二。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人员应于2012年10月18日-10月23日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 五、考试用书 (一)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二)本次考试用书征订工作,采用网上订购的方式进行。网上征订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联系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该网站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 (三)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六、考生须知 (一)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