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西省全国高级经济师考试有关工作安排

2011-05-26 16:59:33 来源:威廉希尔app 字体放大:  

关于做好2011年度江西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7月2日9:00—11:30高级经济实务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5月25日9:00—6月1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5月27日—6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至6月3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7日9:00—7月1日17:00。
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在南昌统一设置。请各地按照《2011年度江西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江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取得经济师资格并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具备相应的学历、一定的业绩,申报晋升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后方可参加评审。
从今年起考试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三、考试方式及科目
根据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体系,从2011年开始,我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式由原“人机对话”测评方式调整为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考试从高级经济师的专业工作需要和业务素质要求出发,重点考察申报人员对国家相关经济政策的理解程度,对经济基本理论、业务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政策、理论、技术、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不指定教材,申报人员应依据《江西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大纲》(见附件2)查阅相关资料,有针对性地学习经济理论、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配发草稿纸,考后回收。
四、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科目的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南昌市的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0791-8312201、831220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贴在报名表上);
3、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任经济师资历证明;
5、报名表一式2份。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网上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具体考试名称、级别、专业代码如下:

名称级别专业科目
808.江西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级01。高级经济师1。高级经济实务


六、考试收费
(一)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卫生和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956号)规定执行,即收费标准按每考生80元收取。
(二)缴费收据领取时间:7月11日—8月11日(节假日除外)。请参考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资格审查所在地人事考试部门领取,逾期不再办理。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2011年度江西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2、江西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大纲。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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