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构建一个客观、公平、公正、择优选能的会计人才评价科学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我市具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会计人才选拔充实到高级会计师队伍中,为科技兴渝、人才兴市战略贡献力量,现就我市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全体申报人员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全市所有申报人员均须进行答辩。
二、答辩内容及要求:
(一)本人介绍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2、主要工作业绩介绍。
3、个人论文简介。
(二)回答专家提问
专家提问方向:本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核算、工作业绩、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本人介绍以及论文基本情况等。
(三)答辩要求
答辩人员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本人介绍内容5分钟以内,每人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