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高级会计师:
根据刚收到的苏州市财政局苏财会【2011】7号文件通知精神,请符合201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人员,于9月2日前将个人的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人:汤阳,联系电话:52898559。
2011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会【2011】1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1】29号)三个文件要求进行,请各位申报人员做好单位公示及推荐证明工作,并按文件中的表格要求进行填报,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常熟市财政局
2011年7月11日
文件名 | 上传时间 | 大小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 2011-07-11 | 28.5Kb |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 2011-07-11 | 32Kb |
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doc | 2011-07-11 | 36.5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