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从事会计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勤奋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 获得博士学位,会计师履职满2年;
2. 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
3. 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满20年,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若大专毕业前已有中专学历或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0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中专毕业或者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4. 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满25年,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若中专毕业已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5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5. 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履职满5年以上。
(二)根据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
1. 国际会计机构特殊荣誉获得者;
2. 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3. 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者。在国家级专业会计杂志上发表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5篇以上,或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出版,经过有关会计学术权威机构或有关专家学者认定,证明对我国会计理论的发展有一定影响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6月20日—6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2年6月21—7月1日。报名的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
三、报名确认地点
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报名简章(附件1)。 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后,须提交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小一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到确认点进行交费确认。
省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央驻滇省级部门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资格的确认,由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负责。(确认地点设在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逸夫楼806号。联系电话:0871—3131126,3138488。)
各州、市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人员(含中央驻当地单位),请到当地州、市财政部门会计科进行交费确认,县级不设报名及确认点。
四、考试科目、范围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
(三)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具体考试范围见全国会计考办发布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五、合格标准确定
(一)国家标准。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二)省级标准。我省将根据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只在1年内本地区(云南省行政区内)评审中有效。
六、其他事项
(一)在报名、考试、评审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会计法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
(二)考试用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制定的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中国会计学会根据大纲组织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12)》,待全国考办确定后,由报名点通知考生自由选择,到报名点征订。各地各报名点不得自行搭售或推销其他渠道的考试用书和辅导材料。考生在预定教材后,凭订书收款收据在报名点领取。
(三)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会计考办、云南省会计学会的名义编写、出版、翻印、复制或者推销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辅导班。
(四)准考证发放。昆明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收款收据,于2012年10月10日—10月2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州(市)报考人员请同一时间与当地州(市)财政部门(报名点)联系,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需要查询2012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于考试一个月后登陆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网址:www.ynrsks.cn
云南省会计考办地址:昆明市五一路164号云南省财政厅,电话:0871—3637375。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