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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房占用耕地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问题:我是一个经国家教委批准的成立的学校,占用耕地建校,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答:财税[2004]39号文件规定: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提示: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如果建房属于上述范围,就免征耕地占用税。否则应当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