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经济法》考前自测题及答案(10)

2011-04-21 12:16:42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4日举行,今天是4月21日,距离考试只有二十多天的时间了,可想而知,考生们的一定很着急,为了让考生静下心来,对自己的复习程度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威廉希尔app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了“2011年《初级经济法》考前自测题及答案(10)”,本试题的特点便是有答案和详细的解析,考生通过做题检查自己的复习程度,也可以做过做题记住一些理论性的东西,所以建议考生仔细做题。

五、综合题

1.[答案] (1)①厂长将其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第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二,根据《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②会计张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办理调动手续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③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④原始凭证金额填写错误交由出具单位更正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但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2) 该公司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乙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向甲市财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假如该公司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答案] (1)出纳潘某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潘某不能接替高某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高某没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人员临时离职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本题高某脱产学习5天,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某聘任自己的侄女王某任服装厂出纳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家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所以,韩某的侄女王某不能担任出纳工作。

另外,根据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题王某系理工科毕业,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能从事出纳工作。

(3)服装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职务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4)原始凭证金额填写错误交由出具单位更正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但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5)将一张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进行销毁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销毁时,只有出纳潘某负责监销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本题中,只有会计部门派员监销是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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