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经济法》考前自测题及答案(9)

2011-04-21 12:08:52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4日举行,今天是4月21日,距离考试只有二十多天的时间了,可想而知,考生们的一定很着急,为了让考生静下心来,对自己的复习程度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威廉希尔app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了“2011年《初级经济法》考前自测题及答案(9)”,本试题的特点便是有答案和详细的解析,考生通过做题检查自己的复习程度,也可以做过做题记住一些理论性的东西,所以建议考生仔细做题。

五、综合题

1.[答案](1)①厂长将其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第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二,根据《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②会计张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办理调动手续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③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④原始凭证金额填写错误交由出具单位更正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但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2)该公司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乙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向甲市财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假如该公司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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