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4日举行,今天是4月21日,距离考试只有二十多天的时间了,可想而知,考生们的一定很着急,为了让考生静下心来,对自己的复习程度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威廉希尔app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了“2011年《初级经济法》考前自测题及答案(8)”,本试题的特点便是有答案和详细的解析,考生通过做题检查自己的复习程度,也可以做过做题记住一些理论性的东西,所以建议考生仔细做题。
三、判断题
1.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3.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在我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其记账本位币必须折算为人民币。()
4.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国家监督的实施主体。税务机关无权对企业的账簿、记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检查。()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年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6.对租赁双方未商定纳税事宜的,由车船拥有人缴纳车船税。()
7.在委托代理记账的情况下,委托单位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再承担责任。()
8.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9.商业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10.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可以不办理纳税申报。()
提示:答案在试题的后面,考生可同时打开两个页面,或者在新的浏览器窗口中打开答案,这样会更方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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