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3)

2011-04-08 13:22:19 字体放大:  

五、综合题

1. 市税务机关于2008年11月16日对大伟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未按照规定保管企业的账簿;

(2)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包括尚未完工的厂房费用票据;

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欲检查其空白发票。企业以单位负责人出差为由,拒绝提供空白发票。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公司通过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2万元(占应纳税额的11%)。

根据以上情况,市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2万元外,还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大伟公司一直拖延缴纳税款,市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局长批准于11月28日查封了甲公司的一处房产,准备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大伟公司认为该房产已于11月22日抵押给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税务机关无权查封该房产。据此,甲公司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要求: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大伟公司拒绝税务机关对空白发票的检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大伟公司少缴税款属于何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3)大伟公司认为其房产已抵押,税务机关无权查封其房产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 (1)不合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调出企业的发票进行检查。税务机关如果是要调出空白发票进行检查,要开具收据;经查验无问题的,应及时归还发票。

(2)大伟公司少交税款属于偷税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偷税数额在1万到10万,偷税额占应纳税额10%--30%的,应该处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5倍的罚款。

(3)该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本题中,市税务机关在同年11月16日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的大伟公司欠税行为,而大伟公司在11月22日将该房产抵押给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说明欠税的行为发生在该房产设定抵押之前,因此,税务机关有权查封其房产并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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