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机器设备,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为200万美元。另外,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10万美元,保险费20万美元,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5万美元、包装劳务费3万美元。
已知:市场汇率为1美元=7元人民币,该机器设备适用的关税税率为30%,该机器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关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在进口该批机器设备过程中发生的哪些费用应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
(2)计算进口该批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关税税额。
(3)计算进口该批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4)说明进出口公司进口该批机器设备申报缴纳关税的期限。
[案例3答案]
(1)在进口该批机器设备过程中经审定的成交价200万美元、运输费10万美元、保险费20万美元以及包装劳务费3万美元应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
[解析]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5万美元不能计入。
(2)关税税额=(200+10+20+3)×7×30%=489.30(万元)
(3)增值税税额=[(200+10+20+3)×7+489.30]×17%=360.45(万元)
(4)纳税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货物进境地海关申报;纳税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