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分析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案例1]
甲歌舞团拟举办一场大型演出,与乙演出公司签订协议,由乙演出公司作为经纪人负责宣传策划,地点选择在丙体育馆,三方商定:(1)支付丙体育馆场租8万元,由丙体育馆负责售票;(2)甲歌舞团支付乙演出公司经纪费10万元;(3)门票收入共50万元。
已知:文化体育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租赁业、代理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计算甲歌舞团、乙演出公司和丙体育馆各自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案例1答案]
(1)甲歌舞团应纳营业税=(50-8-10)×3%=0.96(万元)
[解析1]歌舞团应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P153)
[解析2]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丙体育馆)为扣缴义务人。(P150)
(2)乙演出公司应纳营业税=10×5%=0.50(万元)
[解析1]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收入应按代理业缴纳营业税。(P153)
[解析2]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应纳税款由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单位的,不由售票者扣缴税款。(P150)
(3)丙体育馆应纳营业税=8×5%=0.40(万元)
[解析]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租赁业缴纳营业税。(P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