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少拿点奖金,也希望能正常休假
年终岁末,很多人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拿到了全勤奖还有过节费,可仔细盘点一下自己过去一年里的工作,连法定的双休日都不能正常休息,更别提什么带薪休假、探亲假。尽管拿到了全勤奖、过节费,但自己身心的疲惫实在不是这点奖励可以弥补的。
比起过度工作对身体健康的伤害,有人开始感慨,“宁可少拿这样的奖励,也希望能正常休假,‘被加班’、‘被全勤’的情况还是不要发生吧。”
“奖励不是好得的,到手的工资才最实惠”
目前,很多公司都有各自不同的管理制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很多公司设有全勤奖、季度评优等不同考核和激励方式,在节假日时还有过节费,但不少员工却表示,对这些奖励并没有多大兴趣。有员工说:“大公司不靠这些也能吃饱,小公司能拿足工资就不错了。”
“我们公司的全勤奖是按季度来发的,3个月里没有迟到、早退,没有请过事假、病假,甚至连年假也算在内,才算是全勤,奖金是500元。”在某知名网络公司工作的IT人士童清说。工作两年半,童清只拿过一次全勤奖,后来发现,这500元的全勤奖与自己身体的消耗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据童清介绍,他所在的公司每天上班时间在上午9点至10点之间,保证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即可,虽然看似时间比较灵活,但由于工作强度大,加上项目进度要求很紧,常常加班到晚上八、九点。“干我们这行,真是挺累的,有时候实在是累得就想好好歇歇,给多少钱都不干。所以连续3个月不请假对我们来说,基本是不可能,对身体的消耗太大了。大家也就基本不指望什么全勤奖了。”童清说。
“我们没什么全勤奖,迟到就扣钱,全勤是拿到基本工资的基础,年终给发个几百元的红包就算年终奖了吧。要说我这一年的奖励,就是提拔我当部门的小主管了,但是我们部门算我一共才仨人,而且工资还没涨。”杨培说。
杨培在某教育培训机构工作,节假日也不能休息,本想着节假日单位能发点加班费什么的,可也就是中秋节每人发一块小月饼外加两个果冻。“看来还是别盼着这些了,能拿到手的工资才是最实惠的。”杨培说。
“‘鼠标手’、颈椎病、脂肪肝,什么也换不来健康!”
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文案的陈辰算了算,自己这一年一共请了两天半的假,一次病假、一次事假。“我们是单休,每周只休一天,周六也正常上班,周六上班按正常工资给,如果周六请假的话则要扣双倍工资。”陈辰说,“不过,我们不是做销售还好些,做销售的越到周末越忙,休假只能挑工作日的时候休。加班更是常事,挣了钱都没时间花。”
王欣悦在一家游戏公司做游戏开发工作,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当天,他是少有的在晚上八点就下了班。“下午右手腕就疼得厉害,强忍着换着左手用鼠标坚持下来。天天握鼠标的时间太长了,典型的‘鼠标手’嘛。”王欣悦说。
“你去问问在外企工作的人,基本上都有三种病:‘鼠标手’、颈椎病、脂肪肝,干时间长了都这样。去年这一年我正常的双休日也就休了一半的时间,赶上公司游戏要上线的时候,加班到后半夜也正常。我们这是典型的‘被加班’,项目进度是定死的,活儿干不完,你就得加班。”王欣悦说。
休假权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
“职工休假权如何得到落实”这一问题长期以来被社会广泛关注。自2008年1月1日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开始施行。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同时,《条例》第五条中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带薪休假制度,但这一制度还并不完善,由于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大,在实际中往往难以得到有效推行。此前,北京一家媒体就曾报道,某知名通信企业要求员工签署“奋斗者协议”,表示“自愿”放弃一切法定假期和所有业余时间。知名企业尚且如此,那些不知名的用人单位就更是想出种种办法剥夺职工的休假权,带薪休假制度在某些用人单位眼中形同虚设。
“我们的年终奖考核指标里就包括出勤率一项,年休假单位规定只有3天,但也很少有人会休,这就是用人单位的‘家法’,你不干别人会来干的。”一位劳动者告诉记者。
每年一到春节,外地务工人员纷纷开始返乡,春运大军的壮观程度往往令人惊叹,很多一线城市开始出现‘用工荒’。“这可以看做劳动者需要休假权的一个明显体现,其实,春节期间用工的价格会比平时更高,但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返乡过年,这是情感的需要,也是身体的需要,这也正是休假的意义所在。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劳动者的休假权得到落实,劳动者的休假权和健康权应当与工作权同样得到尊重与保障。”北京大学一位社会学教授如此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