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TIBET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 14085
第四条 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
西校区:拉萨市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 邮编850030
北校区:拉萨市夺底路34号 邮编850003
第八条 校徽: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 类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排序;理工类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西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专业受限者将调整专业。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加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中职学校考生报考我院,须参加2023年西藏自治区应届中职毕业生对口升高职考试,对口高职考试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专业调剂”,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每个考生只能按照所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对应院校与专业,不得跨类混报、重复填报。按照招生计划、学生填报志愿及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 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 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 关政策规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免补专业全部实行免费教育,不收取学费及住宿费;非免补专业,学费28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
第十九条 我院建立了“奖、助、贷、勤、减、免、偿、 补、险”九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 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院网址: HTTP://WWW.XZGZY.CN
招生联系电话: 0891 - 6805103
传真: 0891- 6805103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 0891 - 6865692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
邮政编码: 85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