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51edu威廉希尔app
2017-09-29
目前大家的备考复习已经启动,如果你还没有掌握的复习的重点和技巧所在,那么这篇文章一定要看仔细了,如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是个高频考点,不可错过!
一、财税优惠
1.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高新技术企业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 10 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可分次摊入成本;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完毕。
3.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 10% (含 10% )以上的,当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 50% 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4.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从事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研制开发业务,比照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
二、如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一)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需提供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
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预缴申报已提供的可免)。
③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内的说明。
④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⑤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⑥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⑦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②-④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性审核要点
①企业是否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是否在三年有效期内。
②根据企业提供的说明材料,审核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是否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是否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③根据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计算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审核研发费用结构和比例的合理性。
④根据企业提供的说明材料,审核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三)实地核实要点
①核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进一步确认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②根据企业备案提供资料,核实企业的近3年研发费用比例、当年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比例和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的合理性。主管国税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
③核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的设置和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是合理。
④核实高新技术企业的减税、免税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四)具体办理流程: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
注意的事项
(一)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四)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五)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认定管理机构应取消其认定资格,在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①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②有偷、骗税等行为的;③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④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看这里~】
要是大家有兴趣的话,请关注威廉希尔app 管理实践-财务;同时威廉希尔app 管理实践栏目整合了我们为大家准备的商学分类,都可以来体验一下哦~~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