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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9
想通过2017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如何才能在最后的复习中达到不一样的效果呢?那就是坚持阅读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资料来帮助大家备考!
PS:知识点性质比较强的文章,注意做好笔记~~
优惠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等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即属于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三年内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前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列不低于6%;前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列不低于4%;前1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新政策)
(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通过认定的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略)
(2)专家评审。
(3)审查认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二)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税收优惠:
1.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两免三减半(减半时按25%的税率计算)
2.上述企业同时在特区和浦东新区以外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单独计算其在特区和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上述企业在按照规定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期间,由于复审或抽查不合格而不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从其不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起,停止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以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得继续享受或者重新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习题精练~~~
1.以下各项支出中,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
A.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
B.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
C.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某中介公司的佣金
D.赴灾区慰问时直接向灾民发放的慰问金
2.下列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中,不得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B.国际金融组织向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C.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D.外国企业向居民企业提供专利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所得中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林场销售原木的所得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D.销售水产品的渔场
E.销售安全生产设备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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