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开始了,请广大考生安排好时间,尽早上网报名,以免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请各位考生务必带齐相关证照。
鲁医考办发〔2011〕1号
各考点、口腔、公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为贯彻落实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办发〔201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考区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1年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攻坚之年,改革试点工作需要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也需要高素质的医师不断补充到改革中来。各考点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查找薄弱环节,并逐一监督落实,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认真做好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各项工作
(一)做好考试报名工作。今年医师资格考试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点对考生资格审核、实践技能考试考场管理、医学综合笔试考场管理和违规信息汇总等事项的传递将继续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考点应按时进行相关考务操作,落实考务管理系统使用的安全与责任。
(二)严密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各考点要严格按照《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好2011年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1、考官培训工作。考区今年将继续举行考官培训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缩减考试基地。各考点要按照《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版)要求,大力缩减实践技能基地,对在县或县级市设置的考试基地,各考点应及时调整。基地设置情况应于2011年5月10日前上报至考区。
3、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安排。临床、中医、口腔类别考试时间为7月1-15日,公共卫生类别考试时间为7月2日至3日,中医类别在考试第一天开考。
4、实践技能考试统分工作安排。根据《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版)要求,2011年实践技能考试临床和中医类别统分工作将由各考点负责。各考点要按照要求安排专职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考生评分册的统分、录入工作。届时,考区将通过选派巡考官监督和抽查等方式对各考点统分工作的实施予以监管。
(三)认真做好医学综合笔试组织实施工作。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医学综合笔试相关要求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1、继续作好“一卷多试”考务工作。今年中医、西医均实行“一卷多试”考试形式,请各考点务必做好“洗牌”工作,提高试卷标识码填图的准确度,加强试卷首页回收管理工作。
2、考试材料回收。各考点请按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考试材料的装箱和回送等工作。考试材料装箱应严格按照考点代码—类别代码—单元—考场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考试材料回送应按考区要求安全、及时送达考区。
(四)认真做好军事医学考试工作。今年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考区将统一安排在济南考点进行考试。
(五)认真做好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今年我省将开展临床、中医两个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请各考点按照《山东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做好考务管理各项工作。
(六)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各考点和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保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医字〔2006〕110号)有关要求,设置保密部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完善考试资料运送流程,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保密室要做到“三铁”、“四防”,并配备必要的报警设施。试卷到达后,要确定2名试卷保管员,分别负责保密室及保密柜钥匙的管理,保密室要配备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试卷接送要“双人专车押送、卷不离人、人不离车”。试卷接送人员和车辆不符合要求的考点,考区将不予发送和回收试卷。要继续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医考发[2008]61号)要求,认真做好备用卷保管和回收工作。2011年考区将对各地保密室建设和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保密室建设不达标、保密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考区将予以通报。因违反保密规定出现问题的考点、基地或个人,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狠抓考风考纪。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大医师资格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治理力度,严格管理,综合整治,重点做好对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行为的防范和查处,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1、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考点和有关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医师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宣传。考试期间,要在考试现场明显处张贴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公布对作弊考生的处理信息,引导考生诚信参考,遵纪守法,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加强对考官和监考员的培训和监管。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和医学综合笔试的监考员是直接面向考生的考试执法者。各考点要加强对考官和监考员的培训和教育,探索加强考官和监考员监管的有效措施,建立考官和监考员执考的奖惩机制,建立考官和监考员的黑名单制度,预防内部人员参与作弊。
3、加强考场的防作弊设置配备。有条件的考点应使用高考考场或者配备电子监控设备,监控录像必须保存半年。要大力推进利用先进技术手段防范考试作弊工作,广泛使用身份证验证仪、指纹识别仪等设备,有效防范替考作弊;协调无线电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配备防范无线通讯工具作弊技术设备,有效防范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要严密监控互联网,发现干扰和破坏考试正常秩序的有害信息及时报告考区。
4、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大巡考力度,严肃查处考试违规,降低考场雷同率,确保不出现考场集体舞弊。根据卫生部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要求,对于2010年雷同率偏高的考点,考区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综合笔试结束后5日内,各考点要将相关考场情况书面报告考区,由考区汇总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八)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各考点要严格按照《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附件1)和考务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三、及时缴纳医师资格考试费用。各考点请务必于在2011年8月1日前将2011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上缴考区。尚未缴纳201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的考点,请于2011年7月1日前缴清,届时仍未缴纳的,考区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附件:1.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2.医师资格考试考点登记表
3.医师资格考试试卷销毁记录(实践技能考试)
4.医师资格考试试卷销毁记录(综合笔试)
5.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违纪处理情况统计表(一)
6.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违纪处理情况统计表(二)
7.医师资格考试资料印刷质量和包装数量情况反馈表(实践技能考试)
8.医师资格考试资料印刷质量和包装数量情况反馈表(医学综合笔试)
9.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值班人员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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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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