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郑州市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公告

2011-04-02 11:50:26 字体放大:  

(五)报名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3)。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4、助理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填写《(助理申报执业)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5),不需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同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助理执业医师证书年限不够者还需填写《执业证明》(附件6)要求单位盖章,法人签字认可。

6、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任职时间证明(附件7);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至少五年的工作合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8)。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材料一律装入标准的档案袋内,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写清楚姓名、单位、报考类别、联系电话;报考材料中毕业证书外皮去掉;复印件用A4纸复印,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法人签字。

2、考生因粗心致打印出的申请表有错误信息时,在错误的地方用水笔注明正确信息,以备确认时给予修改。重点是行政区划、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毕业专业、学制、执业机构等,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无《医师资格证书》数据。

3、现场报名材料确认合格后,考生须在现场重新打印的带有报名编码的申请表上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后再有错误的,考生本人负责,卫生部不再予以修改。

4、持过期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不能报考,特殊情况必须持标准的户籍证明(正规打印、带照片、盖压缝章)和临时身份证。发现用假身份证报名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5、报考西医类别的,执业医师证书年限不够者需提供由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的《执业证明》。

五、考试缴费

依据豫财预外字[2000]26号、豫政[2008]52号规定:执业医师255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45元/人。

六、工作要求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作为培养、评价、选拔卫生人才的重要手段,在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牵涉着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了顺利完成我市2011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报考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报名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照考点时间安排,抽出专人带队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的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确地报名。

(二)做好报名材料下发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报名材料将统一下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报考医疗单位,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登记,及时下发,确保考生材料不丢失。

郑州考点报名咨询电话:0371-67170863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报名地点咨询电话:0371-60609966

附件:1、各县(市、区)及各医疗单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西医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中医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西医(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5、中医(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6、执业证明

7、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任职时间证明

8、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

9-1.2.3、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乘车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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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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