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时间

2012-03-13 10:07:03 字体放大:  

湘西州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时间:3月20日-3月30日(节假日休息)。

关于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一、网上报名

3月15日24时前,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有关规定,现场报名前可在网上修改信息。

1、认真填报报考信息。请确保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如打印后修改信息,要重新打印,拿新打印的表报名。

2、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照片过大的处理方法参见中国卫生人才网的《解决照片因大小无法上传的方案》。

3、工作单位要规范:州直单位填“州***”,县及县以下单位填“**县(市)***”。不要填“湘西州***”或“湖南省**县***”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县***”等。

4、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现场报名

3月20日-3月30日(节假日休息),州卫生局门卫楼(吉首市荣昌路21号,联系电话: 8223592)。

注意事项:

1、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由他人代为报名的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处不办理补报名、信息修改(含上传照片)及学历查询业务;材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请在现场报名前办好一切事务。

3、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网上报名无效。

4、凡持假毕业证、假资格证、假执业证报考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考生,一经查出,除没收假证外,一律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及下年度起两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名资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同时,考生可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管理”的“执业医师管理”和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cndoctor.cn/)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四、报名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贴上传的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查询证明。能网查的提供网查打印件,无网查的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除外,表格在网上下载)。个体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应由批准设置该机构的县市卫生局审查并加盖公章。试用机构是医疗机构的需提交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交验《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首次注册时间的,要到注册机关查询首次注册时间并打印盖章。

7、考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考核合格人员除外)。

8、乡镇执业助理考生,需提交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证明;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

9、各种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五、考试安排

实践技能考试:7月1日-15日,

综合笔试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

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六、成绩查询

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于7月15日后在湘西卫生信息网考试培训内和神州医师网查询,综合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查询。

七、原件领取和准考证发放

4月底后到州卫生局401室领取原件(咨询电话:8267342,8223592)。

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国家医学考试网)。

综合笔试准考证在各县市卫生局业务股报名缴费领取。

湘西州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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