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受孕因素的处理方法

2011-05-25 15:11:39 字体放大:  
【编者按】随着2011年执业医师考试的临近,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复习阶段,威廉希尔app 执业医师考试站点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考试辅导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1公卫助理医师:不利受孕因素的处理方法

不利受孕因素的处理是公卫执业医师考试要求掌握的内容,帮考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选择合适生育年龄:最好在大于20岁或小于35岁期间生育。

2.对疾病的处理:如女方患有心、肝、肾等内科合并症,应考虑其能否承担妊娠全过程。否则应先予以治疗,在医生指导及监护下妊娠分娩。

夫妇双方之一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在传染期不宜受孕。女方患肝病肝功不良不宜受孕,应在治疗及医生指导下受孕。

如有卵巢、子宫、乳腺等良性肿瘤,应考虑对妊娠生育有无影响,最好先治疗再妊娠。

3.职业环境:如果长期接触对生殖细胞有毒有害物质应做检查,如女方体内含量较高,应当离开一段时间待体内含量正常时再受孕。如男方精子已受影响也应避开一段时间,待恢复后受孕。

4.生活方面:女方烟酒嗜好应戒除,男方不使女方被动吸烟。如用口服避孕药已有一段时间,应在停药后改用避孕套避孕数月至半年再怀孕。

做好孕前准备可以减少高危妊娠的发生,是重要而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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