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奈曼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按照旗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具体招聘单位及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学历及执业资格条件
临床类别:报考旗蒙医院者要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所报岗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旗医院和旗妇幼保健所者要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和与所报岗位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其中旗医院妇产科岗位需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旗疾控中心者要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基层卫生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岗位者要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临床类别其它岗位者要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医类别:报考旗蒙医院者要具有中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所报岗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旗医院者要具有中医类别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医类别专业大专学历和与所报岗位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报考基层卫生院者要具有中医类别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公共卫生专业:具有公共卫生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口腔专业:报考旗蒙医院者要具有口腔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口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旗医院者要具有口腔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口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口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护理专业:具有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药学专业:具有药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药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剂士(中西医不限)及以上执业资格。
远程会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计算机专业二级及以上技能资格。
2、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报考护理岗位者要求五官端正。本旗卫生系统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认可的劳服人员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3、本旗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准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7月15日
报名地点: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如果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未发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就业协议书)、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2011年医师考试已合格未注册者可持《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报考者必须明确报考单位及其所报岗位,每个报考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填写《奈曼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此表在奈曼旗政府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naimanqi.gov.cn),交3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务费300.00元,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3、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要求:每个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参加笔试人员持准考证入场。医学专业各岗位考生按类别参加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远程会诊岗位考生参加计算机相关知识考试。报考蒙医师岗位者,需用蒙文答卷,报考其他岗位者,需用汉文答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理论知识占50分,卫生法律法规占10分。笔试成绩以70%计入总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采取封闭式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评委组通过问答及现场实践技能相结合方式对面试者进行测试并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分。
4、加分因素。对在我旗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储备人才、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在拟报考招聘单位工作每满1年加0.5分,最高加至5分,记入笔试成绩加权前;以上两项加分因素不重复计算。报名结束后,对涉及加分人员的赋分情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工龄计算以招聘单位工资表原件和工龄公示结果原件为准)。
5、核算分数。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的总和为参考者最后总分数。
(三)考核体检。考试结束后,由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考核体检规定执行。
(四)公示。综合各岗位参考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各岗位拟招聘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予以公示。
(五)聘用。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按国家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分配或拒签聘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参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者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单位。
四、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4212655 联 系 人:杨永亮
附:1、奈曼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奈曼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岗位、数量及招聘单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