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执业药师综合知识辅导:证候禁忌
证候禁忌
是指某类或某种中药不适用于某类或某种证候,在使用时应予以避忌的,又名病证禁忌。
如体虚多汗者,忌用发汗药,以免加重出汗而伤阴津;
阳虚里寒者,忌用寒凉药,以免再伤阳生寒;
阴虚内热者,慎用苦寒清热药,以免苦燥伤阴;
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忌用苦寒或泻下药,以免再伤脾胃;
阴虚津亏者,忌用淡渗利湿药,以免加重津液的耗伤;
火热内炽和阴虚火旺者,忌用温热药,以免助热伤阴;
妇女月经过多及崩漏者,忌用破血逐瘀之品,以免加重出血;
脱证神昏者,忌用香窜的开窍药,以免耗气伤正;
邪实而正不虚者,忌用补虚药,以免闭门留邪;
表邪未解者,忌用固表止汗药,以免妨碍发汗解表;
湿热泻痢者,忌用涩肠止泻药,以免妨碍清热解毒、燥湿止痢。
又如体虚多汗者忌用发汗力较强的麻黄;
虚喘、高血压及失眠患者,慎用麻黄;
湿盛胀满、水肿者,忌用甘草;
麻疹已透及阴虚火旺者,忌用升麻;
有肝功能障碍者,忌用黄药子,
肾病患者,忌用马兜铃;
授乳期妇女不宜大量使用麦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