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药事管理法规:行政复议申请

2012-10-19 10:33:22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2年药事管理法规: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的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复议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请求,要求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其作出决定。

1.行政复议程序

以相对人申请为前提,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2.时间条件

一般时效,指为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适用于一般复议案件的奉请时效。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时效为60日。

3.形式条件

指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应当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书。申请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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