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考试辅导: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
国务院发布《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适用范围:在我国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2、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
三级管理。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指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指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例:国家三级野生药材物种是指(C)
A. 分布区域缩小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B. 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C. 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D. 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E. 濒临灭绝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07年A型题)
例: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是指(D)
A. 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B. 分布区域缩小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C. 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D. 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E. 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08年A型题)
3、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的采猎管理规定
① 对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管理: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