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的管理

2012-10-12 11:26:20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的管理

“医院”类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的管理

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的资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且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并属于“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可以委托本省内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配制制剂。委托配制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受托方持有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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