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的用药指导:妊娠期用药

2011-11-24 16:47:0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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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用药

(一)妊娠期用药

1 药物对孕妇的影响

妊娠期用药有时可产生不良影响。妊娠早期(即妊娠的初始3个月)如雌激素、孕激素等常可见胎儿性发育异常;甲氨蝶呤可致颅骨和面部畸形、腭裂等。妊娠后期用依托红霉素(无味红霉素)引起阻塞性黄疸并发症的可能性增加。

妊娠期用药应避免采用对孕妇有明显不良反应的药物,如妊娠晚期服用阿司匹林可引起过期妊娠、产程延长和产后出血,而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则无不良影响。妊娠期对泻药、利尿药和刺激性较强的药物比较敏感。

在孕妇营养不足的情况下,应适当补充铁、钙、叶酸盐、维生素B1和B6,在钩虫病和血吸虫病高发区和贫血孕妇应常规补充铁。

(三)不同孕期的用药特点

细胞增殖早期 器官发生器 胎儿形成期

(四) 药物对胚胎及胎儿的不良影响

①畸形 妊娠早期(即妊娠的头3个月)是胚胎器官和脏器的分化期,易受药物的影响引起胎儿畸形。沙立度胺(反应停)可引起胎儿肢体、耳、内脏畸形;雌激素、孕激素、雄激素常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可致颅骨和面部畸形、腭裂等;烷化剂如氮芥类可引起泌尿生殖系异常,指趾畸形;抗癫痫药(苯妥英钠、三甲双酮等)、抗凝药(华法林)、酒精等均能引起畸形。

②神经中枢抑制和精神系统损害 妊娠期妇女服用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胺等药可抑制胎儿的神经活动,并改变脑的发育。产程中给孕妇麻醉剂、镇痛药、安定药等可引起胎儿神经中枢抑制及神经系统损害。

③溶血 临产其使用抗疟药、磺胺类、硝基呋喃类、解热镇痛药如氨基比林、大剂量脂溶性维生素K等对红细胞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者可引起溶血。

④出血 妊娠后期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等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⑤其他不良影响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致永久性儿聋及肾脏损害;四环素可造成骨生长障碍;噻嗪类利尿药可引起死胎,电解质紊乱,血小板减少症等。

(五)妊娠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①要了解不同妊娠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安全选药

②要注意用药时间宜短不宜长,剂量宜小不宜大。

③要谨慎使用可引起子宫收缩的药物

④要权衡利弊,在妊娠期决不滥用抗菌药

妊娠妇女禁用的药物

抗感染药物:链霉素、虎乙红霉素、氯霉素、多西环素等

神经系统用药:左旋多巴、卡马西平、地西泮(前3个月禁用)、奥沙西泮等

循环系统用药:洛伐他汀、非诺贝特、尼群地平等

呼吸系统用药:厄多司坦、喷托维林、氯哌斯汀、曲尼司特

消化系统用药:哌仑西平、枸橼酸铋钾、胶体果胶铋等

泌尿系统用药:布美他尼(前3个月禁用)、醋甲唑胺、醋羟胺酸、鞣酸加压素

皮肤科用药:维A酸、异维A酸、阿达帕林

血液及造血系统用药:血凝酶、云南白药、华法林等

激素有关药物:雌二醇、本乙双胍、降钙素等

抗过敏药物及免疫调节药物:苯海拉明(孕早期禁用)青霉胺、环孢素等

抗肿瘤药:氮芥、美法仑、异环磷酰氨、阿柔比星、长春新碱等

生物制品:森林脑炎灭活疫苗、伤寒疫苗等

生化制品:降纤酶、促红细胞生成素、阿糖腺苷

维生素、营养及调节水、电介质和酸碱平衡药物:丙氨膦酸二钠、羟乙膦酸钠、阿伦膦酸钠、伊班膦酸钠、葡萄糖酸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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