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用药咨询服务
一、 患者用药咨询
1咨询环境
⑴紧邻门诊药房或药店大堂
⑵标志明确
⑶环境舒适
⑷适当隐秘
⑸必备设备
2咨询方式
⑴主动方式:无论是医院药师还是药房(店)药师,都应当主动向购药的患者讲授安全用药知识,向患者发放一些合理用药宣传材料,或通过医院、药房(店)的网站向大众宣传促进健康的小知识,这些都是主动咨询的一部分。
⑵被动方式:药师日常承接的咨询内容以被动咨询居多。往往采用面对面的方式或借助其他通讯工具,比如电话、网络或来信询问等。
3.咨询内容药师承接咨询的内容广泛多样,患者咨询的内容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1)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商品名、别名。
(2)适应证。药品适应证是否与患者病情相对应。
(3)用药方法。包括口服药品的正确服用方法、服用时间和用药前的特殊提示;栓剂、滴跟剂、气雾剂等外用剂型的正确使用方法;缓释制剂、控释制剂、肠溶制剂等特殊剂型的用法;如何避免漏服药物,以及漏服后的补救方法。
(4)用药剂量。包括首次剂量、维持剂量;每日用药次数、间隔;疗程。
(5)服药后预计疗效及起效时间、维持时间。
(6)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相互作用。
(7)有否替代药物或其他疗法。
(8)药品的鉴定辨识、贮存和有效期。
(9)药品价格,是否进入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等。
4.药师在特殊情况下的提示
(1)患者同时使用2种或2种以上含同一成分的药品时;或合并用药较多时。
(2)患者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时;或既往曾有过不良反应史。
(3)患者依从性不好时;或患者认为疗效不理想、剂量不足以奏效时。
(4)病情需要,处方中配药剂量超过规定剂量时(需医师双签字);处方中用法用量与说明书不一致时;或非药品说明书中所指示的用法、用量、适应证时。
(5)超越说明书范围的适应证或超过说明书范围的使用剂量(需医师双签字)。
(6)患者正在使用的药物中有配伍禁忌或配伍不当时(如有明显配伍禁忌时应第一时间联系该医师以避免发生纠纷)。
(7)需要进行TDM的患者。
(8)近期药品说明书有修改(如商品名、适应证、剂量、安全性、有效期、贮存条件、药品不良反应)。
(9)患者所用的药品近期发现严重或罕见不良反应。
(10)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患者;或应用特殊药物(抗生素、抗真菌药、激素、镇静催眠药、抗精神病药等)者。
(11)当同一种药品有多种适应证或用药剂量范围较大时。
(12)药品被重新分装,而包装的标识物不清晰时。
(13)使用需特殊贮存条件的药品时,或使用I临近有效期药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