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洛阳市报考人员填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洛阳市,主管单位代码可填无。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认证办法请关注洛阳职称网-综合政策一栏《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第二条和洛阳职称网-市工作动态一栏《关于在河南省内新设五个学历认证受理点的函》)、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凡符合报考条件新考生,由主管单位(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有代码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按照考四科与考二科分别汇总,分别打印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一式3份(单位1份,市职称科1份,市人事考试中心1份),经市职称科(洛南新区太康路9号市农业局大楼五楼,电话:63119455)资格审查后,带已审批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包括word电子版)和《资格考试报名表》(各1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人才市场大楼外北面1楼,电话:63119602)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际商务等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7]第129号、豫财预外字[1997]第20号)的规定,考四科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获准免试只考两科的,每人交考务费80元。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不含免试部分科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自己留存)。
老考生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1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4:3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四)省直和中央驻洛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负责。
五、考试教材
201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联系电话:0371-63293836.六、注意事项
(一)各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国家要求,切实做好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往年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报考时使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准考证上的档案号是唯一的和终身的,老考生只要报考执业药师,只能用以前的档案号,即使四科都未通过,也要按老考生报考,使用原档案号。
(三)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主管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八)考生可通过网站(www.hnrsks.gov.cn)或(www.hda.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九)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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