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方是调剂工作中第一个关键环节。调剂人员要对处方所写的各项内容进行审阅,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全面审方。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各项内容。
2.若系怀孕患者则应审查处方药味中有无妊娠禁忌药品,若有妊娠禁忌药则不予调配。若因病情需要,必须经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3.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用药、超时间用药、服用方法有误、毒麻药使用违反规定等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向患者说明,不予调配。如确属需要超常规使用的,应经处方医师在该味药旁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审查处方药味、剂量、用法,有无字迹模糊不清,以及漏写剂量,重开药名等,如遇此类情况均要与处方医师联系,重新确定签字后方可调配。同时要注意药味是否有一字之差,并开药名和别名等情况。
5.如有临时缺药,应请处方医师改药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6.处方日期如超过3日,应请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7.医师处方所列的药味、剂量、处方脚注等,调剂人员不得擅自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