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煎药人员收到待煎药时应核对处方药味、剂数、数量及质量,查看是否有需要特殊处理的饮片,如发现疑问及时与医师或调剂人员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加水煎煮。
2.为便于煎出有效成分,在煎煮前先加冷水将饮片浸泡20~30分钟,不宜使用60℃以上的热水浸泡饮片,一般水量以高出药面3~5cm为宜,第二煎则用水量应当酌减。用于小儿内服的汤剂可适当减少用水量。
3.群药按一般煎药法煎煮,需特殊煎煮的饮片则按特殊方法处理。在煎煮过程中要经常搅动,并随时观察煎液量,使饮片充分煎煮,若发现煎干或煎煳现象,应另取饮片重新煎煮。
4.煎煮用火应"先武后文".解表药多用武火,补虚药多用文火。
5.煎药时间的长短,常与加水量、火力、药物吸水能力及治疗作用有关。中药煎煮一般分为一煎、二煎。一般药一煎沸后煎20分钟为宜,二煎药沸后煎 15分钟为宜;解表药一煎沸后用武火煎15分钟为宜,二煎沸后5~10分钟为宜;而滋补药一般沸后煎30分钟,二煎沸后20分钟为宜。
6.每剂药煎好后,应趁热及时滤出煎液,以免因温度降低而影响煎液的滤出及有效成分的含量。滤药时应压榨药渣,使药液尽量滤净。将两次煎液合并混匀后分两次服用。
7.煎液量:200~300ml,分2~3次服用。
8.煎药标准:煎液有原处方中各味中药的特征气味,无煳化,无焦化及其他霉烂异味,残渣无硬心,无焦化、煳化,挤出的残液量不超出残渣总重量的20%.
9.核对煎药袋内的姓名、取药号、药味、质量及煎煮方法等,复核无误后,即可签字发出。